经济总是处于永不停息的波动之中。
经济的这种波动最忌忽高忽低,它会造成速度、质量、效益等指标的关系紊乱,从而误导市场主体的行为。因此,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波幅超出常规之时,中央政府就会对经济实行一定程度的调控,从而熨平经济波动,使之重回合理区间。所以,宏观调控的作用就是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宏观调控与其说是政府的权力,不如说是其义务。当然,在各种可能的调控手段之中,政府需要选择成本最小的有效组合。
在这种成本最小的手段组合之中,信用担保作为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兴行业,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日渐深刻。充分重视这一手段的特点并在调控经济运行节奏中充分运用,乃是我们本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信用担保是宏观经济调控的新型手段
调控的手段有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通常情况下是这些手段的综合运用。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市场经济制度是经济长期发展最为有效的制度;与此相对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宏观调控,也以调整各种价格变量为主的市场化调控效益为最高。
经济手段的运用主要是靠具体的经济政策来实施。最主要的经济政策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价格政策、汇率政策等。财政政策包括运用预算、税收、债券、转移支付等手段,来调节经济结构和社会分配,主要职能由财政部承担;货币政策主要指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通过实施货币政策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综合运用利率、汇率、贴现率、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促进经济增长,这一职能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承担;另外,国家计划确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各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发展方向,是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这一职责主要由国家发改委承担。
而近年来诞生和不断壮大的担保行业,可以说是融合了财政、货币手段的双重作用,同时按照国家经济宏观要求,负有产业结构调整的职责,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综合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并且日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具体地,为什么说担保是一种新型的宏观调控手段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得到印证。
(一)信用担保所服务的广大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主要组成部分。
中小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98%以上,是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而活跃的力量。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等方面的贡献更是有目共睹,它们以约20%的资产,贡献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60%的出口额度、57%的销售收入、76%的工业新增值、40%的利税。因此,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于稳定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重视发展中小企业越来越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界、学术界和政府的共识。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规范和指导意见,进行了相关的制度变革和建设。我国的现代意义上的、专业的担保机构就是顺应这一政策、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应运而生的。短短四年时间,我国担保机构从无到有,从少数几家试点单位发展成为上千家机构形成行业、形成体系,从几十亿发展到几百亿资本金,可以说是经历了惊人的快速发展阶段。蓬勃发展的担保事业,利用“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了上千亿的银行贷款投向中小企业,这一效果无异于“雪中送炭”,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各地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保证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极大活力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信用担保的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的作用,与宏观调控的目标基本一致。
从宏观经济学原理我们知道,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结构优化,物价稳定,总量平衡,国际收支平衡。而信用担保的作用,即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与宏观调控的目标基本吻合。所以,通过调节信用担保这种经济杠杆作用的大小,实际上可以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目的。
(三)信用担保集合了财政、货币等经济调控手段的基本特征。
财政和货币手段是进行经济调控宏观的主要经济手段。宏观调控的财政手段,就是运用国债、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调整,以求达到国民收支在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合理;货币手段是国家通过控制货币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控制银行信贷投入总量和结构,也能达到同样效果。而信用担保体系的主体是国家出资的担保机构,也就是从根本上来说担保手段是以国家财政为支持的,国家通过控制财政对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出资额度和资本金补充率、风险补偿率的大小,可以控制担保发挥作用的能力;同时,由于信用担保发挥作用又是以货币手段中对市场经济主体最为直接有效的银行信贷为最终承担者,例如通过信贷利率、信贷投向和信贷规模的调控,都可以有效刺激或者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速度、质量、效益等指标。因此,从这方面来看,信用担保综合了财政和货币手段的功能,具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基本特征。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担保发挥作用的空间更加广大。
在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制定的宏观经济政策大多以行政文件的形式进行传递和贯彻,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宏观调控已经由过去主要靠计划调控转变为更强调用经济手段,形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发展计划相结合的,既明确各自分工,又总体配套和综合协调的调控机制。但是,在新的宏观调控机制中,不管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还是计划,都各有其适用的范围和不足,只能相应地承担一部分调控职能,还要用其他手段相配合。
信用担保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的信用中介机构。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经济交往的基础。而信用不足又是我国目前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普遍现象。因此说,信用担保的诞生不仅是中小企业信用提升、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需要,更是现阶段社会经济生活中重树信用道德、降低社会经济交易成本、整顿经济秩序的需要。因此,它所涉猎的范围和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一个行业、一个部门,而渗透在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由于信用担保的具有的资本金放大功能,所以它将在一个很长时间、空间上,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其调控作用。
二、信用担保宏观调控的机理特征
任何一种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由于所处的位置不同、发挥的作用不同、调整的对象不同,都具有各自不同的调整机制,信用担保也不例外。通过研究分析,我们将信用担保的宏观调控机制归结为以下五种。
(一)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国家货币政策通过银行信贷、担保机构传导至中小企业,进而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结构和总量、速度等指标,以此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目的。
担保机构的作用,就是将货币转变为资本。在马克思著名的货币与资本运行的公式中,诠释了货币与资本的本质区别。
货币运行G(货币)—W(商品)—G货币
资本运行G(货币)—W(商品)—G'(资本及增殖)
这个古老的公式尽管日益被人们所遗忘甚至其深刻意义已被淡化,但是它所阐明的两者的本质区别却至今不容置疑,那就是货币参与商品交换最终完成运行的结果,它的价值量不变;但是资本运行的结果却是经过生产过程的价值的增殖。
货币向资本转换是由银行来完成的,银行信用是货币政策的主要实施手段之一。“各方面的货币收入都是借助投资转化为资金的。在从货币向资金转化的过程中,银行信用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把分散于企业和居民手中的货币集中起来;另一方面,又把这些货币转用于有关方面的投资。可以说,银行是由货币到资金转化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力量。”
而这种转化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银行与中小企业双方信用水平的均衡。在这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实力、资本规模等制约,其信用能力较为有限,而担保机构通过自身信用提升了企业信用,对银行货币转化为资本起到了强化和加速的作用。因此,通过对货币转化的方向的调节,可以对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施加影响;通过对货币转化速度和总量的调节,可以调控中小企业的简单或扩大再生产生规模,进而对国民经济增长质量和速度施加影响。为了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的这种货币政策传导功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了对经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不得上浮的规定;原国家经贸委在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放大倍数、与合作银行的风险分担方面均做了原则性规定,都体现了国家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精神。从担保机构方面来看,近年来各地踊跃探索行业运作规律,开拓新的担保业务品种,总结风险防范经验,争取达成可持续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有力地保证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顺畅、有效发挥。
当然,由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自身信用度、信用能力等问题,这种影响力度还有待增强,这就需要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政策支持机制发挥作用。
(二)财政政策支持机制: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机制体现在财政预算、税收和转移支付手段的运用方面。财政通过这些手段的运用支持或收缩担保机构的功能,最终作用于中小企业,可以对实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阶段性目标起到促进作用。
在国家“一体两翼三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占据了主体地位。这个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是因为财政信用具有强大的放大(或者说“膨胀”)能力,目前国家将这个比例限制在5——10倍之间。在这里,担保机构发挥作用的基础是财政信用,通过信用这个虚拟价值潜入货币运行,最终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在货币供应量M中,财政资金虽然没有明确列出,但是财政资金包括公共物品支付和转移支付在内,也将分别融入M。和M。可以这么说,担保机构的主要功能就是将财政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运用“四两”的财政资金“拨”动“千斤”的信贷资金,作用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由于国家财政信用具有无与伦比的信用优势,其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力十分强大。这也就从另一个侧面解释了为什么民营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放大倍数一直难以上升的原因。
二次大战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我国学界和政府领导普遍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纷纷出台扶持政策,担保机构就是为解决其“融资难”问题而抛出的一个撒手锏。因此,担保机构不仅获得了财政预算的支持,而且获得财政转移支付手段的帮助。不仅如此,国家还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政策、资本金补充政策、风险补偿政策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最近正在酝酿的国家一个平台(1亿元国债资金建立信息化平台),三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准备金提取机制)的国家支持机制,就是其具体的反映。从地方来讲,山西省早在2002年,就率先对财政出资的省担保机构建立了每年5%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广东省政府还将财政支持的范围扩大至所有担保机构,设立专项资金重点补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同时还实施了对示范担保机构的奖励政策2。这些,都是基于发展中小企业、稳定国民经济的主导思想而产生的。
(三)行政手段约束机制:通过行政手段设置前置审批和规范发展制度,可以保证担保机构的准入水平和规范运做,从而强化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发挥对中小企业的应有支持作用。
任何一种调控手段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要适度发挥作用,应该与其它手段相配合;同时,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也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需要。正是基于这一原理,从专业的担保机构诞生的时候起,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就从发展角度对担保机构的建立和运做充分予以关注。
从1999年起,国务院和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陆续发文,就专业担保机构的规范发展予以规定。比较有影响的有《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颇有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等。在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担保机构的前置审批被列入行政许可范畴,在行业准入、人员水平、资本金规模和资金占比、基础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望具体化和不断完善;同时,国家财政部已经讨论成熟全国统一的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国家发改委也在积极制定担保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培训制度,在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等方面加以支持和规范。
所有这些文件的出台,都表明国家越来越重视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问题,而通过行政手段促使其统一运做和标准化管理,乃是担保机构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基础。
(四)产业政策的协调机制:信用担保通过有选择地支持符合国家阶段性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可以促进地方传统产业的新型化和新兴产业的规模化,使地方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五)担保价格制衡机制: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能够在保证国有资本保值的条件下,以较低的取费标准满足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抑制商业性担保机构对利润的追求,平衡担保行业的担保价格,体现国家政策调控意图。
三、发挥信用担保宏观调控作用的保证措施
(一)行业协会是担保机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的必要保障。行业协会是政府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的桥梁与纽带,比之政府直接作用于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具有自我能动性,能够产生较大的政策效应;同时,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可以引导担保机构有效贯彻财政、货币、产业政策。1.以协会为主体建立的信用担保体系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了着力点,协会模式是建立担保体系的主要途径,可以促使各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遵循统一的行业规则和价值标准,实现全行业的功能联动、效用整合;2.协会对内服务形成体系亲和力、聚合力,可以使国家政策的调控转变为信用担保行业的自觉行动,从而保证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3.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和自律机制,可以规范担保机构行为,有效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协会自律约束机制的目的就是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达成机构可持续发展目标。这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尤其是规避政策风险的必然要求。
(二)由于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目的和其依托国家财力的特点,在担保行业担负国家经济宏观调控任务中起着骨干作用。而担保机构外部环境的改善是发挥调控作用的前提,国家政策的倾斜支持是发挥调控作用的必要条件。
(三)担保机构自身抗风险能力是发挥调控作用的基础。包括内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政府登记部门、合作银行、中小企业良好合作关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