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曹晓尔
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为省级财政出资的政策性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自2000年7月成立开始,就将发挥担保的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放在主要地位,在开展日常担保业务工作中,积极主动地配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阶段性经济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培养和树立公司员工统一、协调、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业绩观,丰富担保的宏观调控功能,有保有控地优化担保资源配置。经过四年实践,我们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宏观调控运行机制有了深刻的认识,并探索出了“信用为本、三有一高、两密并重、环保优先、禁介危区”的担保间接调控模式,在为全省百余户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提供了13亿元的融资及其它信用担保服务的同时,有力地配合了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宏观调控意图的实现。公司这一作用的积极发挥,使得公司的影响不断扩大、地位不断增强,使得信用担保被视为与税收、财政贴息、利率等并列的宏观经济运行的调节手段之一,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厅财力方面的大力支持,得以使我们能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担保资本金的财政补充机制、担保风险的财政补偿机制,省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也委托我公司管理、运做,使我们在充分发挥担保的宏观调控职能作用的同时,公司也得到了稳健、快速的发展,在短期内得以做大、做强,形成了政府支持担保、担保促进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态势,取得了政策效应、社会效益和自身发展的“三赢”。
近年来,我国信用担保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其作用已经渗透至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对经济运行的影响日渐深刻。信用担保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新型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业内人士的重视,如何进一步在开展担保业务中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作用,我们现与各位专家、同人做以下探讨。
一、政策性担保机构具有宏观调控的基本功能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宏观调控已经由过去主要靠计划调控转变为更强调用经济手段,形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发展计划相结合的,既明确分工,又总体配套和综合协调的调控机制。但是,在新的宏观调控机制中,不管是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还是计划,都各有其适用的范围和不足,只能相应地承担一部分调控职能,还需要其他手段相配合。而信用担保就是政府投融资体制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改革的产物。从纯粹的计划经济时期到改革开放,再到“双轨制”的形成,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我国政府支持和干预企业的运行方式由最初直接的无偿拨款方式,到后来的“拨改贷”,再到企业周转金,最后演变成为依靠信用担保这个市场融资中介来发挥资源配置的调控作用,其调控手段越来越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因此,信用担保的宏观调控的基本功能,是由担保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内部多种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从担保的工作对象来看,中小企业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十分重要而活跃的力量,对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发展速度和运行质量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控,乃是我国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运行调控的主要内容;
(二)从担保的特殊手段来看,信用担保具有独特的担保资本金放大功能,可以通过“四两拨千斤”的效用,影响中小企业融资规模,系统配置社会资源向既定的调控目标积聚。它的资本金来源于财政,以5—10倍的比率撬动银行信贷,引领社会资金的投向,影响着中小企业的投资规模与结构、效益。可以说,它的经济杠杆作用是任何一种经济调控手段不能比拟的。与银行信贷相比,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会被利益所驱使而偏离调控轨道;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投资相比,进退自如,具有较好的资金灵活性、安全性,能够顺利实现“有保有控”的调整目的。
(三)从担保的运行机制来看,具有顺畅的政策传导功能,可以完整及时体现国家政策调控意图,起着扶持或调节发展的“变速器”作用。具体来说,主要有四种机制:1.担保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国家货币政策通过银行信贷、担保机构传导至中小企业,进而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结构和总量、速度等指标,以此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目的;2.财政政策支持机制: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机制体现在财政预算、税收和转移支付手段的运用方面。财政通过这些手段的运用支持或收缩担保机构的功能,最终作用于中小企业,可以对实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阶段性目标起到促进作用;3.产业政策协调机制:信用担保通过有选择地支持符合国家阶段性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可以促进地方传统产业的新型化和新兴产业的规模化,使地方产业结构不断优化;4.担保价格制衡机制: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能够在保证国有资本保值的条件下,以较低的取费标准满足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抑制商业性担保机构对利润的追求,平衡担保行业的担保价格,体现国家政策调控意图。
(四)从担保的作用结果来看,通过担保扶持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可以起到促进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的目的,它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即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结构优化、物价稳定、总量平衡、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的目标一致。所以,通过调节信用担保这种经济杠杆作用的大小,可以有效地影响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份额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方向和运行质量,从而达到调控宏观经济的目的。
不仅如此,由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信用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信用担保不仅是中小企业信用提升、解决融资难问题的需要,不仅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更是社会经济生活中重树信用道德、降低社会经济交易成本、整顿经济秩序的需要。因此,它所涉猎的范围和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一个行业、一个部门,而渗透在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将在一个较长时间、空间上,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其调控作用。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担保具有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的基本功能。那么信用担保如何才能发挥其宏观调控功能呢?在具体实践中,我们有以下体会与思考。
二、发挥信用担保的宏观调控作用的实践
在“一体两翼三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省级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处于担保体系的主体地位和中坚层次,其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的意识和担保运行质量如何,对体系内的其它担保机构影响较大。因此,创业伊始,我们就将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作为公司的经营原则。
回顾我们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发挥宏观调控手段作用的历程,有两个外部条件必不可少,一是积极取得当地财政、经贸、人行、中小局、科协、开发区等部门的支持;二是积极扶持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发展,有效防范了担保的系统风险,使我们公司具备了发挥作用的信息、资金和外部条件。现在,我们就将四年来公司发挥宏观调控手段作用的实践与思考介绍如下。
(一)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的政策调控信息收集和分析渠道,是担保公司发挥调控作用的基本依据。
一丝不苟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是担保机构主动规避政策风险的基本要求,与担保机构自身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实践中,首先,我们与专业的信息公司协作,由他们定期专门收集提供担保政策《鸿雁信息》;其次,根据国家或省颁布的产业政策,依据支持或限制发展的程度不同,将所有可能接触的产业依次分为6个类别,即重点发展类—一般鼓励类—自由竞争类—限制发展类—淘汰类—禁止类,而将前三类作为信用担保扶持的对象;第三,与省发改委、经委、财政、人行和中小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广泛而紧密的信息沟通渠道,广泛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有选择、有重点地扶持区域内的产业、行业、企业;第四,成立了专家顾问委员会,吸收各行业专家80余人,及时听取他们对担保项目的意见。同时,借助专业资信评级公司进行行业分析,有效防止担保投向失误。
(二)“禁介危区”是省担保公司发挥中介调控功能、促进政府宏观调控、限制和淘汰落后产品与技术的具体体现。
信用担保与其它宏观调控手段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信用担保资金具有放大倍数的特殊功能,而放大功能发挥的正确与否,对宏观调控起着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发挥正确,能够“四两拔千斤”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失误,会对宏观经济“过热”、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问题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几年来,省担保公司坚持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随时调整、优化公司的担保资源投向,自觉做到合理配置担保资源,努力规避政策风险。自公司成立以来,已累计否决了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20户申保企业的1.5亿元申保额度,未曾发生过一笔因投向失误而引起的担保逾期、代偿及损失。2003年初,我们较早地觉察到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出现的投资过热、重复建设问题,已有背离国家政策导向的趋势,随之公司主动地、有计划、有组织地从焦铁、电解铝等过热领域中稳妥退出,既有力地配合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又有效地确保了信用担保资金的安全运营。
(三)发挥担保的信用“助推器”作用,倡导“信用为本”的社会道德风尚,是担保公司安身立命和选优扶优的出发点。
担保经营的是风险、产出的是信用,“以确保自身信用为基础,以提高企业信用为使命”是我们的经营宗旨。实践中,我们一方面通过人才社会招聘、全员合同管理、业务标准化运作、风险个人连带等工作方式强化内部基础信用,另一方面在筛选扶持企业上,把申保企业的法人信用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放在首位,通过以上信息渠道解决双方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于申保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逾期、借改制逃废银行债务、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良信用记录者,坚持“十不担”原则;对经评审可以担保的企业,普遍采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其它主要经营者的企业和个人财产相组合的、灵活的反担保措施,有效识别和预防、控制、分散信用担保风险;经担保的受保老客户,我们以信用为衡量标准,对守信企业采取“两优一简化”办法,优先受理新申请额度,优先进行项目评审,简化工作程序,多笔滚动甚至最高额担保扶持;对经担保证明不守信用者,除向担保同行通报外,对存在拖赖债务者,运用必要的法律武器进行失信惩戒,从而培育了企业诚信交易的理念。
(四)通过担保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培养优秀的管理人才,是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环节。
实践中,公司总结出选择企业的基本标准——“三有一高”,即省担保公司对所有诚信经营的申保企业,提出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企业管理水平高的基本要求。凡是经营历史在一年以上、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范围、工艺技术相对成熟、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市场占有率较大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经资信调查、项目评审、风险测评等必要程序,可以获得一年以内、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或其它信用担保扶持。针对我省中小企业经营者素质较低、法制观念较差等现实情况,我们把辅导企业规范经营、稳健发展作为已任,在担保监控的同时帮助企业招商引资,或为企业提供咨询策划、财务辅导、法律服务等,把扶持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信用担保在资金配套的同时,也引导了技术、人才、信息等社会资源进行同步配置,从而使受保企业的管理素质、整体实力有了新的提高。
(五)“两密并重”是省担保公司在“三有一高”基本要求基础上,对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突出扶持措施。
在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的担保扶持方面,省担保公司建立了与高新创业辅导机构及民营科技促进会等行业协会的合作关系,制定了《加快科技型申保企业项目评审和担保管理办法》的18条意见;针对科技企业创立初期固定资产不足的特点,采取了专利权、商标权等质押反担保措施,扶持了山西广电网络、山西亚宝制药、太原理工天成等一批高新技术认定或上市企业,培植了太原天龙机器制造、太原蓉川祥等一批民营科技服务型企业。
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担保扶持方面,省担保公司在灵活多样地扶持一批能够大量吸纳就业人员企业的同时,把扶持企业规模创造再就业岗位、大量安排再就业人员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重新上岗的突破口,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与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配合使用,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再就业人员组织起来创业谋生的新路,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助了一臂之力。
(六)“环保优先”是省担保公司为实现山西“丽日蓝天”目标而筛选受保企业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在于水”,省担保公司积极配合山西省“丽日蓝天”环保工程,规定凡是属于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中小企业务部门不得受理,公司不予担保,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而对有利于清洁生产和大气净化、有利于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省担保公司在其它条件均符合担保要求的基础上,给予重点和优先扶持,典型引路地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事业发展。2002年,省担保公司积极在山西实施“GFE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EMC贷款担保实施计划”,对晋中天宇合成碳有限公司的无污染型煤生产和普通锅炉改造项目予以了前期辅导和信用担保支持。该企业生产的洁净型煤效果,经环保监测部门监测,烟尘排放浓度已降低了70%—90%,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降低了6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降低了54%,既实现了无烟排放,又提高了燃烧温度。该企业的洁净锅炉改造技术和其生产的洁净燃料,被山西晋中、太原等市政府的大力推广使用,受到北京、维坊、青岛、石家庄等地的特别青睐。
三、进一步发挥信用担保宏观调控手段作用的几点建议
信用担保能够对政府宏观经济起到一定调控作用,这已经被大家所认识。客观地讲,这些观念的树立得益于社会特别是政府的认可和越来越多的重视和支持。国家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在信用体系、政策法规、资本金来源、风险补偿等方面为担保机构展业营造有利环境,提供坚强后盾,使我们具备了较好的发展条件,迎来了有利的发展时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信用担保业成立时间不长,担保资本金还不够雄厚,机构运作经验还有待丰富,担保作用的发挥还非常有限。这种状况对政府的功能定位、政府支持担保事业的力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要求担保机构自身运作更加谨慎严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共同创造适宜的发展环境。
(一)依托信用政府,建立和完善政府政策保障机制。
1.要充分认识担保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理顺管理体制。信用担保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发展壮大需要政府的扶持。但是目前出现的繁多的地方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担保机构的发展。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的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部门缺乏对信用担保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足够的认识,在管理权限的归属问题上认识不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担保机构宏观调控手段作用的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应坚持思维创新,摒弃经检验是陈旧的、不和时宜的工作方式和习惯做法;善于建立学习型组织,勇于认识和接受新生事物,并下放权力。要尽快修改和完善《担保法》和“司法解释”中不和时宜的部分,修订和出台担保行业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办法、机构管理办法以及财务、业务管理办法等,促进担保业规范发展。当前尤其要尽快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和权限,理顺行业管理体制。
2.要善于运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方法,建立相应的调控机制。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基本形成,国家今后将不再直接向企业投资,这已被写进“十五”规划中。这就要求国家更多地运用政策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调控手段,培育信用担保发展的内生机制。要净化法制环境,严禁权力进入市场,提高市场透明度,减少决策失误,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灵活、高效的人才管理机制,利用强大的政策作用,将信用担保机构尤其是政策性担保机构孵化成为体制先进、机制灵活、实力强大、政策性强的市场调控手段。
3.注重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政策性资金支持,作好“两个政策性”相结合,不断增强其宏观调控能力。政策性担保机构担负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任,培育政策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乃是发挥其作用的首要任务之一。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政府资金的协调使用机制。更多地将国家支持企业的政策性资金,例如收回的财政周转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等通过财政预算、转移支付、专项基金、贴息入股等方式划归政策性担保机构运做。这样做符合财政体制改革关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在政策理论上没有任何障碍或疑问。我们需要重视和解决的就是因改革造成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而带来的部门利益、个人权利的重新调整问题,下大力气重新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增强担保的调控能力。
(二)政策性担保机构要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运作水平,增强宏观调控能力。
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了信用担保发挥宏观调控的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展业条件,但是要保证担保机构正常发挥作用,还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苦练内功,规范运做。
1.要强化员工的思想政治意识教育,培养自觉贯彻国家调控政策的自觉性。要正确区分自觉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阶段宏观调控目标与政府行政干预的不同点,摆正机构社会利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高尚的奉献意识。在具体工作中,要善于收集、整理、领会国家政策信息,将宏观政策目标与担保扶持项目紧密结合,贯彻国家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项目选择、取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政策风险。
2.要不断健全基础制度,提高业务技术素质,认识和掌握担保规律。要将担保机构自身信用制度的建立作为立身之本,以坚实的资信实力为基础,不断扩充资本金规模、完善资本金风险扩充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损失核销机制。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各司其职,互相制约,以确保其沿着股东确定的方向规范发展。不断完善业务运作制度,在事前评审方面,注意立项、初审、机构审核、会议评审以及评审会与总经理(或董事长)权限的制衡;在事中控制方面,完善AB角制度;在事后处理方面,健全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的准备工作。
3.建立诚信廉洁制度和深邃的企业文化体系。这里面包括员工合同管理制度、员工岗位培训制度、员工纪律监督制度和干部民主管理制度,主要是人员信用管理的问题。“人无信不立”。信用担保是高风险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生事物,它要求担保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职业道德好、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肯吃苦耐劳的员工队伍。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三项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试行“以岗定薪、业务提成、损失连带”的新型分配机制,同时配合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形成廉洁、务实、开拓、创新的企业精髓。
(三)组建全国性的担保行业协会并赋予担保协会一定的行业管理职能,带动和促进更多的担保机构积极发挥宏观调控手段作用。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国家进行行业管理的有效组织方式,是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与桥梁,尤其是在WTO条款下,许多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也不宜出面的具体事情,如培训、研发、统计、服务、维权等事宜都由可以交由行业协会来办。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组建三年多来,发展和吸引了我省90%以上的担保机构自愿加入协会,在行业内成功开展了“基础管理年”活动,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统一了山西担保业的合同文本、申保书,下发了规范运作的指导意见,初步搭建了行业管理的体系框架。但是由于缺乏直接有效的管理手段,行业发展受到一定制约。因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重视行业协会的建设问题,尽快组建全国性的担保行业协会,并赋予担保协会参与诸如行业准入管理、机构年度检查、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方面的行业标准制定和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地位,扩大行业协会的影响,促进和带动一大批担保机构积极主动地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调整政策的实施。
各位专家,各位朋友,以上是我们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作用方面的一些实践和体会。作为一个较新的命题,我们探索的还不够,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可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或偏差。我做这个演讲,如果能给大家一点启示,就是我们最欣喜的事情。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2004年9月5日
(全文77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