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山西信用担保机构资信评级看行业 李晋敏
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信息不对称,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严重桎酷,解决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发展、企业顺利展业最基础、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之一。本文试从山西信用担保机构几年来资信评级实践,揭示专业信用担保行业体系规范发展的必要性、可能性和政策导向趋势。 一、资信评级完全是专业信用担保体系规范建设的需要 (一)资信评级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信用担保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最有效途径。以往,政府各职能部门对行业机构的监督管理,无非是通过要求被管机构自查或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检查,或依靠工商、税务、财务、技术监督等专业管理部门,抑或委托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进行。这些方式方法曾经对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产生过积极、重要的作用,或许仍将是政府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但由于社会信用制度的不健全,法律法规的缺位,导致信用信息的不对称,这些方式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机构自查报告由被监管机构自我检查和总结,往往对存在问题采取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的手段,集中组织检查一般是定期、不定期的或可能是流于形式的;工商、税务、财务等监督渠道又各有侧重、难以全面反映一个机构整体状况;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似乎也存在着有所侧重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问题。 专业信用担保是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的一件新生事物,上述的监管机构或工具,本身就存在着一个对新生事物学习和了解的过程,在担保行业目前缺乏规范的情况下,就更加难以达到客观揭示风险、全面发现问题的目的。与此相比,资信评级就具比较独特的优势:一是资信评级机构本身就是信用服务机构,诚信、客观是它立身和发展的基础;二是资信评级产生源自于信息非对称性,有一套全面、科学揭示信用信息披露的方式方法,能够对担保机构目前的经营环境、管理水平、担保风险、担保资产质量、未来持续经营能力、资(本)金来源与资金运作风险、清偿能力与资本充足性等进行全面考核与综合分析;三是资信评级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惯例,有诸如《信息公开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其展业进行保护。 (二)资信评级是专业担保行业自律和同业机构合作的前提条件。客观地讲,从“国家——社会”的角度看,任何政府都不可能对民众实行全面管理,也不可能对他们负起全部责任。在政府的权利和责任未及之处,某些社会性自律组织就会填补政府无力顾及的空间;从“经济——社会”的角度看,任何社会的基础都是经济活动,因此经济组织也就成为现代社会的最重要的组织。但是人类社会又不是经济活动的角斗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需要减缓社会矛盾,增加社会成员的亲和力。从国际社会看,越来越多的社会自律组织,正致力于政府机构之外的公共目标,它不谋求权力,也不谋求经济利益,而以有利于服务对象、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为天职。随着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社会管理体制也要求政府转变管理职能,把政府无暇顾及、无力顾及或尚未想到以及不好直接操办的社会问题逐步交由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社团组织去管理。因此,行业组织特别是信用担保行业组织,在国家对担保行业缺乏规范管理法规政策的现实情况下,对社会担保资源进行辅助式的自律监督管理。而自律监督行业机构能否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是否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如“十不担”原则、适度竞争原则和诚信展业原则)的有效方式,也不是以往监督管理工具或方式所能做到或做扎实的,需要资信评级机构“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地予以信息披露。 专业信用担保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信用担保的有效运作需要形成全社会特别是同行业识别、预防、控制、分散、化解和补偿风险的长效机制。面对当前社会担保机构普遍资(本)金规模小和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低和担保规律尚难掌握、广大中小企业极缺发展资金和社会信用信息严重不对称等现实情况,组织动员最广泛的社会担保资源,形成扶持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合力,是行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同业合作平台的搭建,合作双方开展共保、分保和再担保,也存在彼此信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必须对合作对方的资(本)金结构、担保放大倍数、在保余额情况、风险代偿能力以及财务管理状况、管理团队素质、业务运作水平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和把握,但作为平等的法人组织,各机构又不便于直接互查对方资料,有关的会计审计报告也不可能全面、深刻地反映对方希望了解的信息情况,客观地需要一个对担保行业比较了解、能全面揭示合作对方业务运营和风险代偿信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这个任务理所应当的落在资信评级机构身上。 (三)资信评级是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决策合作与否和合作程度的重要参考工具。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商业性银行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工作由来已久,但对信用担保机构这个新生事物如何认识和评价尚不得要领。既使其对借款企业有一定的信用评级标准和经验,但由于其与借款企业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信用信息独立揭示的原则确立,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信息发布的“自贷自评自发布”也越来越多的受到政策限制。担保机构的信用中介服务性质,决定了自身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广泛性,以及与某一金融机构合作信息的有限性,金融机构仅凭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资料难以全面了解合作对方的经营状况,如合作银行个数、担保放大倍数、担保或有负债、风险代偿能力等情况。目前,还有许多金融机构不对担保机构的资信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掌握,仅凭与担保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关系或与担保机构难以承诺担保贷款分利来开展业务,而许多担保机构法定代表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靠投机取利发展,担保业务开展很不规范,担保贷款的潜在风险很大。因此,建立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外部信用评级报告的使用机制,是银保合作开展业务、共同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当务之急。资信评级不仅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如何认识担保机构,如何把握贷款担保风险,而且可以依据资信评级报告,决策是否与担保机构合作以及合作程度高低。 (四)资信评级是对担保机构内部管理水平的全面检测。担保机构的服务定位、人力资本素质、法人治理结构、业务运营体制、工作质量与效率、机构发展方向等内部管理情况,通过专业资信评级在行业内进行比较与分析,可以帮助受评担保机构看到自身的长处,找到自己的不足,明确发展的方向。于其说资信评级是对担保机构资信状况的揭示,不如说是对其内部管理的诊断和信用辅导。 (五)资信评级是社会各有关方面认识和了解担保机构信用的“窗口”。资信评级结果的发布,对于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社会其它有关方面了解担保机构基本情况、掌握其信用实力、选择开展合作以及对社会宣传信用文化、引导树立信用意识、增强信用治理观念等都有重要作用。 二、山西信用担保行业开展资评级的工作做法 山西省专业信用担保行业资信评级工作,是在省财政厅、省推进企业发展领导组、省中小企业局的先后支持下,由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的。从2002年开始,至目前已连续进行了三年,共对近百户次信用担保机构和600户申保拟保在保企业进行了专业信用评价。 (一)协会倡导 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原名山西信用担保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以全省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吸纳资(信)产评估、金融机构等社会中介及其它相关机构参加,自愿发起组建的群众性非营利性自律组织,成立于2001年10月。其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以确保自身信用为基础,以提高山西企业信用为使命;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逐步规范担保业务活动,组织开展行业行为自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以会员资信管理为核心,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不断提升会员信用。 在协会筹备期间,我们就根据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对称、担保机构及行业发展风险大等现实情况,把信用自律管理工作作为行业组织的一大工作任务来考虑。一是根据国家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协会《章程》(草案)中设计了会员资信评定与管理职能,设计吸纳的会员中包括了专业资信评估中介服务机构,为后来组建资信评估机构和开展资信评估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在省担保公司的积极倡议下,全省当时12户已成立和正式运营的担保机构联合签署了《山西专业信用担保业自律公约(试行)》,使之成为全国第一个地方担保行业的自律制度;三是在协会筹备组的支持下,以省担保公司为龙头,我省四户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后发展到六户)和一户全国性专业资信评估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山西第一户专业资信中介服务机构——山西信保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把专业资信评估机制在国内首先引入专业信用担保领域,并在当年对5户拟保企业尝试进行了资信评级和信息公告。这一工作得到了原国家经贸委的赞同和肯定,为以后深入和广泛开展工作探索了路子;四是协会正式成立之即,从我省担保行业信用管理工作出发,我省专业资信评估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被选举为协会副秘书长,这为以后资信评级和会员管理提供了比较便利的工作条件;五是协会成立当日,举办了全省担保机构“企业信用调查与评价”培训班,并利用社会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提高了行业各机构对资信评级工作重要性与迫切性的认识,为开展申保拟保企业特别是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工作进行了舆论引导;六是协会积极向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等政府有关部门建议,争取其对资信评级工作开展的政策支持,使我省专业资信评级工作于2001年底和2002年初正式启动。 (二)政府推动 政府推动、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是资信评级的先决条件,尤其是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信用评级需求不足的现实环境下。政府推动在我省主要体现在五方面:一是协调关系。资信评级工作在我国开展已有10余年历史,但其性质和作用并没有被社会各界所认识。我们在组建地方专业资信评估机构的过程中,工商部门对其工作性质、行业主管、业务流程等抱有疑虑。在省经贸委甚至主管副省长的协调下,机构才得以顺利注册登记;二是认定资格。省财政厅、省推动企业发展领导组和省中小企业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在担保机构资信评级、申保中小企业资信评级方面,均对我省评级机构的资质进行了认定,人民银行也委托协会和评级机构研究和草拟相关管理办法;三是出台政策。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依据评级结果,加强对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对资信等级高的机构,在资本金扩充和风险准备金拨补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省中小企业局要求各级中小企业局对信用状况良好的担保机构加大扶持力度。对不规范、等级低或不参加评级的,不得推荐享受财税优惠和评选评优等扶持,并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对已经享受政策优惠扶持的,有权中止其享受资格;协会也从配合政府管理的目的出发,根据评级结果实施分类指导和自律管理。对信用等级高的机构,协会为其开展再担保推荐和协调,或作为行业信息化建设扶持的优选对象,或使其拥有享受会内信用交流、业务指导和合作的优先权,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宽松年检。不参加评级的机构,协会不推荐享受财税优惠扶持,已经享受的有权建议中止。建议同业机构不与其合作,协作银行控制与其的合作力度;四是经费支持。2003年,省财政厅对协会组织的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工作,专项给予了15万元的费用资助。国家发改委把山西确定为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服务试点省之一,在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年对我省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工作也给予费用补助;五是信息发布。2002年,对于协会组织开展的担保机构资信评级的A级以上结果,省财政厅以文件形式通报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经贸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同时在《山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2003年省财政厅又全权委托协会对包括经贸、中小和人行等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有关方面进行发布,使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成为全国率先发布行业信用状况的自律组织。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太原市经委和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先后都委托协会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中心。协会投资开发了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其担保机构信用征集和评价结果全部录入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以便进一步积累数据,加工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对行业提供查询服务业务。 (三)市场化运作 在政府推动和协调、相关专业评级机构实施和广大担保机构积极配合下,我省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进行。一是协会通过行业各种会议和培训、各种刊物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各机构特别是会员担保机构的思想认识,努力培育资信评级的市场需求;二是协会列出政策性担保机构、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优惠担保机构以及申请房地产反担保抵押登记有评级需求的担保机构名单,典型引路、循序渐进地开展资信评级工作;三是协会要求承担资信评级任务的专业化机构,提前制定并在实践中完善一整套适合担保机构高风险运作特点的评价体系,列出需各受评机构填写的评级资料清单;按评级行业规范对申报资料、管理制度、财务资料、相关合同等进行实地核实,对相关方面(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贷款银行、主要交易对方等)进行走访座谈,对核实的信息情况进行客观分析评价和会议定级,就评价观点向受评机构反馈和征求意见,最终出具一个全面深入、公正科学的综合评价报告;四是监督评级机构严格自觉执行行业纪律,要求其做到不吃请、不收礼,始终保持独立地位。对受评机构的无理要求,必须做到坚持原则、诚信为本,对行业、政府和社会各界负责;五是在收费问题上,本着服务为主、兼顾成本、培育需求的目的,少收费或不收费地开展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山西担保行业的资评需求培育起来,评级机构逐步渡过艰难的创业期。 三、实践证明资信评级工作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一)宣传了信用理念,树立了行业崭新形象 资信评级工作配合“信用山西”工程建设,向社会广泛宣传了信用这一先进文化理念。引导了政府各有关部门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转变管理观念,逐步建立起以信用为核心,以担保为切入点,各种优势政策资源整合、集中扶持一批优秀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的新型融资局面;引导了各类担保机构特别是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克服投机心理,树立诚信和规范立身的经营理念,逐步改变金融机构对专业信用担保的含糊认识,增加了银保紧密合作的信心,进一步形成了同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合力;引导了社会新闻媒体对信用的关注,从概念理论式的宣传走向实际生活报道,从政府号召走向千家万户。 (二)建立了年度资信评级制度,推行了信用报告使用机制 每年资信评级工作结束后,协会都要给政府主管部门写出综合性分析报告,使政府有关部门开阔了工作思路,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太原市政府根据资信评级报告所揭示的信用信息,2003年,一次性为太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补充7000万元资本金,使其担保实力达到亿元以上;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申请房地产担保抵押登记的担保机构,在机构备案时必须递交行业资信评级报告,并作为年度审查的必备要件;省中小企业局印发了《关于建立担保机构年度资信评级制度的通知》、《关于在经济管理工作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关于结合评级对贷款贴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并且正在探索建立根据信用等级给予对应比例贴息的新型办法,以鼓励中小企业逐步加强内部信用管理,不断提升自身信用能力。特别是省中小企业局从系统推进建立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出发,委托协会成立了“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并行使对区域内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信用评价结果及其他信用信息的归依、建档、管理和发布、查询,协调各类专业化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工作,研究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机构的规划布局、运营规范事宜,开展相应的信用普及、宣传、培训推广等职责,从而搭建起了以担保机构信用信息为核心,以申保、拟保和在保企业信用信息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三)发现了行业机构展业的深层次问题,加强了体系规范发展的自律管理 面对日益发展的担保行业形势,为了引导更多的担保机构走上正轨,协会2001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行业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山西担保机构户数每年以近乎100%的速度增长,且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占总数的85%左右,行业繁荣的背后存在着混乱的危机。经过几年的资信评级,我们对行业机构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第一,申保拟保客户的信用信息不对称仍是影响行业机构正常开展业务的最大障碍,担保率只占申保客户总数的10%左右;第二,受市场准入门槛政策缺乏因素影响,全省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规模普遍偏小,平均在2000万元左右,且资(本)金结构极不合理,担保放大和赔付实力极弱;第三,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发展创新机制没有普遍建立起来,出现了惧怕风险(主要是部分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无视风险(大多为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两种倾向。或甚少开展、长期不开展业务,或搞虚假注资、套取银行贷款注资、抽逃资本金、为股东融资担保、过度投资、过度担保等等;第四,缺乏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存在工作拖拉(主要是政策性担保机构)或虚夸(主要是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之风,导致业务质量粗糙,工作效率低下,或以“三天款到位”、“当天款到位”的虚假之词对外承诺,有的担保机构甚至以互相拆借或放高利贷维持运转;第五,同业信息沟通不够,给一些申保受保企业多头申请、重复抵质押等造成可乘之机;第六,行业机构对资信评级存在不正确认识,或以种种理由推诿,或不顾自身条件要求给予高等级信用符号。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树立,制约着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 发现和掌握了上述问题之后,一方面,我们期盼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法规政策;另一方面协会从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出发,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约束,促进体系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是提出整合信用担保资源、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改进机构工作作风等要求,以强化基础管理和夯实发展后劲;二是通过要求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坚持“十不担”原则、充分利用资信评级优势防范担保风险、倡导业务的标准化运作、加强对客户全程信用管理和控制投资担保规模、控制对股东和股东所能控制的关联企业的担保规模,以规范开展担保业务和努力防范担保风险;三是倡导通过使用行业统一的法律合同文本、统一对不守信用企业的罚金标准、巩固行业年度资信评级制度、开展对申保在保客户的联合征信和信息披露活动、扩大再担保合作范围和分类开展会员间业务交流等工作,以进一步促进行业合作和实施行业自律维权;发挥协会优势,点面结合的协调管理与服务、建立自律监督记录制度、向政府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通报情况,完善行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促进体系安全稳健运营。该《若干意见》是我省担保体系规范建设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印发后许多担保机构特别是骨干会员担保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都认真组织了学习;同时,我们还将该文件抄报抄送给财政、中小、人行、银监、审计、工商等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各新闻媒体,以期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同时,我们通过《山西担保》刊物宣传广泛与省内外同行进行信息交流,以期与全国各地在行业自律管理方面互促互动、共同提高,得到了许多省市担保同仁的共鸣。国家发改委今年召开的“全国部分试点省市担保机构纯净考核与信用评价工作会议”,专门安排我协会就评级工作做法与体会进行了介绍汇报。 (四)推动了金融机构对信用评级报告的使用,逐步调节着银保双方的互利合作关系 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特别是向其合作的金融机构走访了解情况,本身就是在引导金融机构正确认识信用担保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教育金融机构正确处理银保双方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关系。经过几年的资信评级与信息发布,一些银行愿与协会筛选推荐的信用优良的担保机构加大合作力度,而对资信较差的担保机构则萎缩了合作业务量。有的金融机构如临汾市城市信用社等已经邀请专业资信评级机构评价自己的贷款客户,有的甚至邀请资信评级人员作为专家参加本行的贷款项目评审会议。 (五)促进了担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受评大多数担保机构都能够正视资评级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与不足,努力通过自身完善来树立崭新形象、提升信用等级。省担保公司是以规范和稳健著称的,面对资信评级机构提出的业务档案管理欠规范等意见,开展了“制度、质量和效率年”活动,系统修改和完善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立规范,以制度保质量、以制度促效率;面对资信评级提出的公司发展规划不系统的意见,立即组织力量进一步研讨,从未来几年的发展环境预测出发,提出了公司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业务重点、经营模式、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一系列规划方案,为自身的发展勾勒出一幅既前景光明、又需继续踏实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晋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近年来新成立的一家政策性担保机构,面对资信评级机构提出的AB角责任不够明确、调查报告有待详实、反担保措施繁杂且效力低、保后监管不到位等九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及时组织全体员工分析现象、查找根源,提出改进思路,并雷厉风行的加快整改步伐。诸如此类重视问题、善于修正的还有太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太原创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山西华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山西晋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及临汾正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一批骨干会员担保机构。几年来,协会坚持把经资信评级、信用状况良好、确有典型带动意义的担保机构推荐享受列入国家税收减免扶持范围,对扩大担保机构资信评级覆盖面、加大绩效考核与信用评价力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行业其它担保机构也对资信评级有了一定的认识,能够承受评级“揭短”的思想压力,又有一部分机构从改善银保合作关系、申请法定登记备案、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等现实需要出发,积极要求协会组织资信评级机构对自身进行信用评级,一个“要我评”为“我要评”的信用发展局面正在山西担保行业出现。 同时,与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并架齐驱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也在健康发展。一些企业已经把资信报告作为申请贷款担保和政府贴息、参与政府采购、参加工程招标或者推荐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信用的“绿色通道”也正在山西区域逐步形成。 四、资信评级全面开展的制约因素与相关建议 (一)全面推广有难度,重点突破典型引路 受评担保机构目前不够普遍,这主要是由于,一是担保机构成立前缺乏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环节。一个区域到底有多少户担保机构,地方经贸、中小、财政、人行等相关管理部门谁也说不清楚,更难以找到;二是担保机构的类型日益复杂。从组织形式分,有事业、企业和社团法人之分;从所有制性质看,有国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和民营之分;从市场定位看,有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之分;从服务对象看,有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和以个人为服务对象或者二者掺伴之分;从业务品种看,有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之分。开展行业担保机构资信评级,具有投机特点的机构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推诿和拒评,而且新近成立的担保机构,因无业绩记录也不具有评级条件。因此,在当前普遍开展资信评级的法律法规缺位的情况下,只能有重点、有选择的进行。全面开展必须有刚性的约束机制作保障,且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 (二)整合更多的优势政策资源,调动机构参评的内在需求 目前,政府各管理部门都掌握一定的政策资源,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精神之后,发改、人行或商务、工商等管理部门,都从各自的工作职责出发,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的正在探索开展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道路,这都会为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规范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总体上看资信评级不适于单个部门独立开展。一是各部门对同一机构分别组织信用评价,会增加受评机构的工作负担,且因评价指标体系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评价等级,从而使评级报告的各相关使用机构无所适从;二是独立开展评级在政策引导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形不成对担保机构参评的调动磁力。因此,从调动更多担保机构参加资信评级的目的出发,相关部门应破除部门障碍,整合多方面的优势政策资源,如财税扶持、工商年检、风险分担、再担保服务以及评优评先等等,实行多部门联合评级,让担保机构能看到或稍作努力就能逐步达到享受更多政策优惠扶持的条件。当大多机构的信用达到一个普遍的水平后,优惠政策可再调高一个新的台阶,以进一步培养其内在需求。 (三)资信评级重在推行报告使用制度,奖惩政策应该逐步落到实处 资信评级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调动参评机构的积极性,更主要的是应使信用良好的机构能够享受到其应有的政策优惠,让不规范运营、信用较差的机构受到制约直至淘汰出局。目前,有些管理部门仍习惯于用过去形成的老思维、老方法管理,对信用评级的新生事物抱有疑虑。或怕评级条件严格,部门管理的项目报不上来,部门掌握的资金安排不下去;或虽要求评级,但却不按政策予以兑现或不完全兑现,对投机机构采取宽容或放任态度,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机构特别是信用良好机构参评的积极性。因此,政府管理部门应主动学习信用知识和善于利用信用中介工具改进业务管理模式,并树立“言必行、行必果”的工作信念,确立诚信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位置,用信用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委托行业组织具体实施,建立评级市场化运作机制 资信评级既是政府监管方式的改善,也是一个市场行为。作为政府联系市场的纽带,协会具体实施担保行业资信评级的组织工作。在完成年度资信评级阶段性任务之后,可以就整体评级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向政府提出宏观管理的政策建议,并自我制定行业自律管理的工作对策,能够起到政府所起不到的综合利用作用。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优势,政府有关管理应赋予协会一定的职能,如推荐担保机构财税优惠扶持、推荐选优评先,建议中止享受相关政策等权利。同时由于协会对行业机构具有天然的亲和力,更善于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同业机构、银保双方的合作关系,监督行业机构的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行为,对其信用状况有相当的发言权。因此,资信评级工作的组织工作一定要依靠行业协会长期进行,政府管理部门对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础工作应给予一定的组织费用资助,以确保能够建立行业信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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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担保协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无
12月15日,应省科技厅邀请,省信用与担保协会李晋敏秘书长作为担保行业专家,参加了2004年度全省区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认定会议。 为了发现和培养一批高科技企业,省担保协会今年9月向全行业印发了《关于受托对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受保企业进行筛选推荐的通知》,要求业内各会员机构对受保主体开展多方面的信用促进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信用担保的制度创新、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优势,筛选推荐一批信用良好,初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在保企业,以进一步提升其技术与管理档次,从而确保信用担保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性。本次参评和通过认定的太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临猗县华恩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山西博康药业有限公司等受保企业。至此,专业信用担保行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省担保公司,沁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太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三户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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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多个经营实体同一法人担保业务审核的探讨 成志选 韩玲
在我国现阶段,合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已十分方便、快捷。有关部门对营业范围的审定,除一些行业和经营范围需增加特批外,也是十分简捷的。在做担保业务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有同一法人代表名下开办多个经营实体的情况。笔者认为,既然客观存在就有它的道理。但对于我们担保业务而言,碰到这类公司申请担保如何分析、判断担保风险,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围绕这一课题,笔者想抛砖引玉,谈谈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一、同一法人代表开办多个经营实体的运行现状 1.名分实合、高度集权的家族管理模式 我省同全国一样,中小型企业90%以上为家族企业,并以家族中其中一人为帅。他们根据业务的需要,只要利于企业发展、利于和投资人合作、利于平衡家族矛盾、利于融资便通等等,随时都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一个新的公司。有集团公司下设多个分公司、子公司的;有同一法人代表注册多个公司的;也有用妻子、儿女、兄妹等名义注册不同名称公司的。在这些企业中各自都有自己的管理办法,但比较普遍和共同的特点是人权、财权的高度集中,全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一人运筹。比如说要解决企业融资贷款问题,不论是以集团公司名义还是下属控股公司或所属其他公司名义,只要能满足投资者或银行的要求,以哪个公司名义申请都行,致于融到资金如何使用自然要“服从大局,统筹兼顾”了。要想借款,银行要求首先必须解决担保问题,于是就用自己名下的另一个公司担保,只要银行认可,所有问题都会解决。如要想得到更多的银行支持,可采取不同企业分别贷款的方式。目前,这类企业的性质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一来既解决了企业融资问题,又能避免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法律纠纷时造成的更多损失。当然不讲诚信的经营者总是少数,但这种管理模式的特点很值得研究。笔者将其特点归纳如下: (1)高管层的家族式; (2)资金调度的统筹式; (3)投资决策的集权式; (4)业务运行的关联式; (5)法律纠纷的独立式; 这些模式的出现无疑给经营者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却给行政部门的纳税检查、法律部门的审判执行、银行部门发放贷款的总体把握,担保公司的承保调查,风险防范等等,在客观上提出了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 2.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资料不真实是比较突出的问题 同一法人代表多个经营实体的,财务大多数都为家族式管理,一个人把握财务大权,甚至财务负责人都不清楚本企业的财务状况。这些单位生产经营没有台帐,资金流向无法搞清,企业资产在玩“数字游戏”,一天内可以翻几翻,财务数据变幻莫测。有些企业不是“几本帐”的问题,而是某些经营活动就没有帐,或是只有董事长一人掌握的“保密帐”。考察这些企业的财务状况犹如雾里看花,难辨虚实。 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有的企业把扩大企业资产规模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为了迅速提高资产规模,他们通常采取的最快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银行融资而注册多个公司,搞资产评估增值等等方式。他们对税务部门和对银行、对担保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一般都是不同的版本。不客气讲,包括社会中间机构的不少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都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出具相应的报表资料,这些报表所提供的数据与企业实际情况往往有很大的出入。这样就使税收、银行、担保公司等部门很难客观、公正判断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从而使银行特别是专业担保公司不得不格外提防风险。客观上在增加了担保公司工作量的同时也降低了企业自身的诚信度。 3、规范运做的家族企业正在起步,他们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国外,大部分民营企业也都是家族企业,但是运做十分规范。一家人在家里是家庭成员,在企业中是同事,和其他正规运做的公司没有什么不同。我国这样的企业正在兴起,虽然同一法人代表多个经营实体,但是他们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运做,各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虽然各实体之间有财务往来,但是帐目清楚,财务勾稽关系清晰,财务管理井井有条。对这样的企业我们感到放心,但是可惜,这样的企业目前毕竟只是少数。 二、担保公司业务审核的重点 1.首先必须把握企业总体经营状况。 对于申请担保的任何企业,要有效防范担保风险,就有必要全面深入了解申保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包括同一法人代表治理结构下所有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在全面调查之后做出综合分析、判断。而不能只调查了解其中之一,也就是申保公司的经营情况,从而防止对第一还款能力做出错误判断。 2.必须对法定代表人的诚信度和履约能力做出真实可信的评估。 这种体制下的公司,企业能否严格履约合同,全在实质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身上,在于法人代表的诚信态度。所以在对申保企业做出全面分析判断之后,对法人代表的诚信态度也是我们担保公司调查的重点之一。我们采取的方法是通过银行领导及有关信贷人员,通过以往合作过的企业、人员,通过查看企业纳税记录、资质证书、荣誉证书,银行及专业部门的对其信用评级的评定等。同时还要亲自与法人代表交谈了解其还款意愿、文化层次、兴趣爱好等等。在言谈举止中分析判断其法人代表的诚信态度。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银行的积极配合十分重要,他们向我们推荐的客户,一般来说诚信态度都比较高,履约能力也比较强。 3.注重了解担保贷款的真实用途。 了解贷款资金的真实用途,也是防范担保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如银行承兑汇票是否用于补充经营流动的资金不足?流动资金贷款是否用于投资新的项目?等等。由于贷款的用途不同,我们担保调查的内容、重点和方法也不相同。要考察担保项目本身是否符合国家产业调整政策,产品的科技含量,产品未来的市场前景,销售情况,产品的环境保护问题,企业本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及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等。对其成本效益也需查阅多种资料进行核实评估,对其项目自筹资金部分的调查也要做到基本落实,对其还款计划也要与企业一同商定,力争做到确实可行,必要时公司还聘请有关专家帮助共同论证。 确定贷款的真实用途,可在收集大量经营数据的基础上,采用综合分析判断的方法进行。如根据申保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可分析判断是否需要新增流动资金。如果不需要新增流动资金,就可判断其贷款用于项目投资或其他用途。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采用流动资金贷款方法进行审查,势必将会增大担保风险。 4.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就是扬长避短。对比较熟悉的业务领域和能有效控制风险的领域要大有作为。对不熟悉的业务领域,要努力学习,一时吃不准的项目,以及防范风险难度较大的项目,则要谨慎行事,不能勉强。特别是对法人代表的诚信表现难以做出较准确判断的时候,我们宁愿放弃,也不去冒此风险。 5.与申保企业共同设计反担保措施。 担保公司来经营的是诚信、承担的是风险和责任。信用担保不仅在银行贷款业务上,在工程履约、保理业务等方面都具备广泛的发展空间。但就目前的经营环境及规范管理上看,担保公司所面临的困难也不少,如何做到双嬴是我们一直思考的问题。在目前来看,除了要全面把握申保企业整体情况、法人代表诚信情况,了解企业贷款的真实用途外最有效的防范风险措施就是要求申保企业提供反担保。采取什么形式,什么方法的反担保措施最为合理、较为现实也是我们担保公司在工作实践中需要不断摸索和总结的。比如有的抵(质)押物虽然远远高于担保金额,但是变现起来非常困难,也同样不能有效化解风险。我们公司目前采取的方法是是:按照不同的申保企业、不同的贷款方式、不同的贷款用途、不同的贷款规模及贷款期限,设定不同的反担保方式。使申保企业既能接受,担保公司又易操作。同时一旦发生代偿,我公司有追偿的手段。这样反担保措施能真正落实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在这方面我们既不能因为看好第一还款能力而忽略反担保措施;也不能因为反担保措施得力而忽视第一还款能力。二者的度如何把握,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 综上所述,尽管对多个经营实体、一个法人代表的企业进行担保,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但是,只要我们面对现实,认真对待,也能有效化解风险。 (作者单位:山西晋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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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担保公司参加“东北及周边地区世行节能项目业务交流与合作研讨会” 无
为了加强“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项目二期”贷款担保计划的实施力度及扩大对EMC。的支持面,使更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通过担保计划获得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同时使相关担保机构人员更深入和详细地理解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节能项目线的特点及国内EMC。的发展状况,开发更多符合要求的项目源,逐渐熟悉项目评审的原则和技术,中投保于12月16日-18日在哈尔滨召开了“东北及周边地区世行节能项目业务交流与合作研讨会”,中国节能协会EMC。产业委员会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曹晓尔应邀在大会上做了《对我省实施EMC。项目贷款担保的思考》的主题发言,省担保公司在中国节能项目办和中投保公司的领导和协调下具体负责我省世行节能项目的推荐和项目贷款担保的前期工作,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首先把山西晋中天宇合成炭公司作为我省首户进入EMC。项目贷款担保人重点单位。该项目首次申请的担保额度不大,首笔担保额度为50万元(第二笔申请50万元的工作正在进行中),但是对山西来说有重要的意义,它是山西利用世行基金担保、治理环境污染的第一笔业务,也是同中投保公司合作共同开展EMC。项目担保的开始,该项目的担保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操作中省担保公司探索出的经验有:开展EMC。要有明确的扶持目标,抓住重点,符合国家的产业导向和产业政策;要扶持有发展前景的,技术成熟的,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在一定时间内不会有新的替代技术出现的项目;在项目担保中,不但要担保贷款,而且还要其培养信用,把企业的信用建设纳入社会信用建设的体系中。 曹总谈到今后的工作计划中提出要加强同中投保公司的合作,把山西的EMC。的项目做大做强。山西在EMC。方面的做法得到了与会同志的肯定和赞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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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回顾 无
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曹晓尔
我公司于2003年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推动下,在财政、劳动、人行等部门的共同支持下,依托一个体系(一个担保体系),运用两级基金(省、市两级担保基金),创新三种模式(再担保、贷款利息先收后退、扶持规模再就业),实现了四个结合(扶持个体创业与扶持群体创业相结合;小贷业务与常规业务相结合;省级基金与地方基金相结合;受托担保机构与非受托担保机构相结合),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省级及9个市(临汾、运城除外)已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受托机构;全省实际到位小贷担保基金15410万元(其中省级担保基金12300万元);省市两级担保机构已为1453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2729.2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信用服务(其中,省担保公司共为我省的961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1972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信用服务,分别占全省的66.1%和72.7%;同时为372个项目提供了再担保服务;另外,还有20多个小额贷款担保项目正在受理中),银行已发放贷款的1495.2万元,正在审贷的1234万元。
一、工作做法 (一)落实小贷担保政策,创新业务开展模式 1、建立符合山西实际的政策体系,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有了实施依据。2002年国家四部委颁布《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之时,公司就确定专人搜集和研究了全国20多个省市工作做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参与起草和修改了《山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并银发[2003]98号)、《山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实施细则》(晋政办发[2003]63号),分别以三部门(人行、财政、劳动)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为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提供了基本操作依据。随着小贷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我们又进一步参与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的通知》(并银发[2004]73号),使相关政策依据更加明确细化。 与各省已出台的办法相比,我省在再担保、贷款利息先收后退、扶持规模再就业等三个主要方面体现了山西的特色。一是针对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大、省内各市财政及担保力量较弱,以及中央及省属国有企业分散于全省各地,小贷申请环节多、下岗失业人员小贷取得成本较高等特点,我们根据四部委文件“省级担保基金应适当分担地市担保基金损失”的精神,按属地原则开展业务,明确了省级担保机构为市级担保机构开展再担保、承担部分风险,以有效带动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二是针对银行收取利息与微利项目财政贴息之间存在的时间差以及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现实情况,在《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利息实行先收后退,即借款人按正常贷款要求及时向银行缴纳利息,待财政贴息到位后,等额返还借款人,既强化了对借款人的信用动态监控,又有效地保护了银行利益,调动了银行开展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三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能力弱的特点,从促进再就业的根本目的出发,明确在扶持个体再就业的同时,把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重点放到促进企业规模就业方面上来。 2、建立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平台,是工作高效快捷开展的物质技术基础。在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的支持与指导下,我公司与省外有关机构合作,开发和先后两次升级了具有山西特色的小贷担保业务管理软件系统,并为全省受托担保机构免费安装和调试。系统从担保贷款申请、贷款项目评估等各个环节,有效规范了小额担保操作流程、辅助防范了担保风险、提高了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效率、减轻了下岗失业人员奔波负担。同时,通过该系统,全省各地小额贷款担保业务信息及时传送到省担保公司,省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提供再担保;通过该系统,得以快速传递相关信息和及时统计全省各地小额担保贷款进展情况。目前该系统运行安全稳定,保证了全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体系业务的正常运营。 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指导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及时审核,并向受托担保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小额贷款项目;受托担保机构积极评估、复核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提供担保;各地银行加快速度地为担保机构承保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目前,我省各级政府、担保机构、银行通力合作,已形成了以各地政府部门为主导、以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龙头、以各市受托担保机构为主干、以协作金融机构为主体的省内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体系。 (二)多方宣传引导,促进小贷合作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较为复杂的一项社会性工作,要想顺利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必须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为此,我们先后多次与财政、劳动、银行、工会、妇联、共青团、扶贫办、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下岗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进行了走访和座谈,积极主动地协调好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为广泛宣传动员、广泛搜集项目、合作开展好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投石探路,摸索经验,奠定基础;我们与山西担保信用协会合作两次开展了全省小贷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会议;我们利用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的机会,通过资信评级人员在各市县及企业宣传小贷政策;利用信用体系建设会议,与临猗县政府和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等行业组织开展了信用区域、信用行业的合作,把小贷政策和信用推动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商报》、《太原晚报》、《山西担保》、《山西担保(内参)》和山西担保网页宣传,传递了小贷政策信息,烘托了小贷操作的舆论氛围。 (三)围绕小贷担保的中心任务,实施了“四个结合” 1、扶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与扶持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结合,推动规模再就业。我们在扶持个体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过程中发现,解决再就业问题,关键在于规模创造再就业岗位,这也符合国家领导人关于再就业问题的观点。通过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由于文化层次、技术技能低下的特点和小贷扶持资金有贷有还的性质,决定了我省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对选择自主创业项目有畏难情绪,而更愿接受一些单位提供的再就业机会。经考察分析,我们认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中蕴藏着大量的就业机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能吸纳大量的再就业人员。为了更好地用足国家政策,使我省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尽可能多地把资金投入到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事业中,同时使现有企业能创造出更多的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岗位,我们将能够规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确定为小额贷款担保对象之一。 一是把支持再就业典范人物发展与规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相结合。工作中,一方面我们注意调动获得过政府表彰的“再就业明星”、“再就业功臣”荣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积极性,使其在组织起来再就业方面为社会再做新贡献。榆次一家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明福于2004年9月被国家劳动保障部和人事部表彰为“全国再就业优秀个人”,还被评为晋中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先进集体”和“文明商家”;山西长雷工艺绣品有限公司2004年被长治市政府推荐为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曾被评为“省光彩事业再就业工程先进企业”;昂生医药集团在长治实施的“康农工程”受到温总理的高度重视,其总裁张秋利是长治市政府向省政府推荐的“全省再就业功臣”;山西兵娟制衣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王兵娟获省总工会授予的“山西省再就业明星”称号。这些典范人物在我们的引导和扶持下,新近吸纳了2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另一方面,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组织起来再就业的,我们也给以重点支持,如太原宇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嘉晟工贸有限公司、太原市晋源区科源水性油墨厂等一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是下岗失业人员,在我们的引导和扶持下,他们也把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了再就业。 二是把促进国有企业改制与实现规模再就业相结合。国有企业人员一旦进入下岗甚至失业状态,对个人生活乃至社会稳定所构成的压力已既成事实,“4050”人员就业难度极大。下岗失业人员在原有母体改制、破产后的新企业内同步就业,可以最大限度地为再就业和社会稳定提供保证。结合国有企业改制和人员分流,太原制药厂、太化集团等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改制,组建了一批新的股份制企业,在我们小额贷款担保的帮助下共吸纳安置原企业的下岗职工700余名。 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担保业务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常规业务相结合,充分借力常规担保,放大了小额贷款担保功能和扶持力度。省担保 公司作为政策性担保机构,去年以来,把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作为公司业务的重中之重,不仅不惜成本地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证,而且要求凡是符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受理条件的企业必须吸纳一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凡是已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且资信评价良好的企业,优先考虑评审和承诺贷款担保。山西晋中天宇合成炭有限公司、山西维之王食品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也都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通过把小贷政策渗透到企业担保业务之中,以小贷基金引导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以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稳定并促进规模创造再就业岗位,取得了两项政策的“双赢”局面,建立了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3、省级担保基金与地方担保基金合作,形成全省担保基金的一体互动,增强了两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合力。为将省级担保基金主要用于 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同时又不加大地方财政的负担,使两级基金形成扶持再就业的合力,我们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了省级担保基金对中央、省属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承担70%的风险;对市属及以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承担15%的风险。截止目前,我们已为251个个人项目及寿阳奥泰有限责任公司吸纳下岗职工项目提供了担保及再担保信用服务,从而使两个基金一体互动,有力带动了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 最近,我们还准备根据各市开展小贷业务及基金到位的情况,向各市匹配一部分省级基金,以增强市级基金的担保能力,进而调动各市开展小贷业务的积极性。 4、受托担保机构与非受托担保机构以及街道社区、银行等单位密切合作,扩大再就业担保网络覆盖面,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方便的服务。根据有关政策,省政府及各市政府目前共确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担保受托机构9家(临汾、运城除外),分别为中央、省属企业及各地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在服务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种原因,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及企业对再就业贷款担保政策及操作流程不了解、不熟悉,有的则找不到开展小额贷款的担保机构。为实现再就业人员与再就业担保机构的及时对接,省内受托担保机构开展了与各类非受托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担保协会以及工、青、妇组织的全面合作。 一是加大与非受托担保机构的合作。山西信用担保业具有联合协作的传统。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开展后,在省担保协会的组织推动下,省担保公司与山西华银担保有限公司、长治民营泽汇担保公司、山西百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民营担保机构合作开展小贷担保业务。这些非受托担保机构开展常规担保业务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并推荐和参与项目的调研审核,协助省担保公司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的担保业务。日前,华银担保公司与省担保公司已就昂生医药集团、山西长雷工艺绣品有限公司等项目开展了合作。长治民营泽汇担保公司向省担保公司推荐沁县玉泉水产养殖基地项目,且已初步达成分担风险的合作意向。 二是加强与社区街办的合作。山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是省担保公司支持的一个长期客户,几年来,该企业已多次享受到省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贷款。在我们的引导下,2004年8月,山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与杏花岭区新街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了“太原市杏花岭区新街街道下岗再就业基地——山西恒丰实业有限公司招聘会”,恒丰实业公司首批招聘了22名下岗失业人员,并签定了劳动合同。这一行动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又为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走出了一条与社区合作的新路子。 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省内各受托担保机构均与合作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协作银行可以筛选和向受托担保机构推荐再就业小额贷款项目,并实施对项目的联合考察业务,调动了银行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合作中,我们积极动员银行推荐一些资信度高的优良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同时也使其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山西海上明月大酒店、孝义新铁城有限公司就是合作银行——民生银行推荐的两个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规模再就业的项目。 经过两年的实践,小贷政策已逐步深入人心,小贷业务的深入开展帮助了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到许多新的创业岗位,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深化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许多下岗失业人员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称赞公司 “情系民众,真诚相助”,是“下岗职工的贴心人”。总之,在小贷政策的引导和工作体系的推动下,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工作已进入高潮,小贷工作的持续性和潜力正在不断发挥出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协作银行积极性不高 一是由于小额贷款担保特有的额度小、风险大、成本高的特性,基层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银发[2002]394号文件规定,各类商业银行都要开展小贷工作,实际上很少有银行主动开展此项工作。某市受托担保机构对市内16户专业银行发出合作邀请,只有市商行1户同意合作;各协作行都把要求基金存放于本行作为合作的首要条件;文件规定,小贷担保基金可以放大五倍使用,有些协作银行实际上只允许按基金的一倍考虑运作。 二是一些专业银行内部规定违反银发[2002]394号文件精神。有些银行要求小贷“采用等额本息月均还款方式,暂不办理贷款展期”;有些银行要求所有小额贷款项目均报省分行审批;有些银行不认可人总行和省市政府文件,只认市行的规定。 三是对小贷运作不规范。有些银行对小贷只能按个贷模式操作,对组织起来的不能按公司贷款业务模式操作;有些银行对小额贷款利息,一次性从基金中全部扣除;有些银行不愿执行小贷利息先收后退的规定,要么全扣,要么不放,且与担保机构合作坚决不签协议。 总的看,各协作银行认为小额贷款虽有基金担保,但仍有一定的风险,基金代偿必须经财政部门同意,如果财政不审核批准,或担保机构不能代偿,与担保机构打官司或扣划基金,还得费心劳神解决纠纷,不值得干。 (二)就下岗失业人员自身而言,使用小额担保贷款意愿不高 一是对未创办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而言,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本身利润薄,抗风险能力弱,一旦利用了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失败,就不可能再享受政府的福利待遇,因此使用小额贷款的意愿不高。对已开办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而言,他们中一部分依靠自己的才智艰苦创业,经营方面有了一部分积累,这部分人或抱有“小富即安”思想,对于小额贷款不感兴趣;或认为贷款金额不大,对于经营的帮助有限;或怕手续繁杂,耗费人力、物力或时间,宁愿筹借私款,对小额担保贷款抱敬而远之的态度。 二是由于长期以来下岗失业人员依赖政府的惯性作用,一部分申请小贷担保的下岗失业人员不能甚至不愿对该项贷款的性质、用途及责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总以社会弱势群体的面貌出现,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如有的把小贷看作救济金,申请把贷款用于看病;有的申请把贷款用于偿还外债或个人消费;有的不顾申请项目是否可行,要求必须给予担保,否则就到处反映问题;有的不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匹配自有资金,不领取营业执照,或不确定经营场所;有的极不遵守信用原则,不提供真实的申报资料;有的信用意识淡薄,还款付息意愿较差。一些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自身素质有疑虑,但也讲不出更多的拒保理由,使申保、承保双方矛盾比较突出。 (三)个别地市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个别地市小额贷款工作组织协调不利,有关领导主观上不重视小额贷款业务的开展,对小额贷款担保组织机构及基金落实等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 二是有些地市到位基金数额小,严重影响了受托担保机构在银行的资信度,使得小额贷款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对小额贷款担保软件的安装缺乏应有的认识。个别地市受托担保机构不重视软件系统的应用,有的不匹配相应的硬件设施,有的不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限制了我省小额贷款担保软件系统功能的全面发挥。 (四)担保机构压力大。 一是专职人员少。我省各受托担保机构平均从事小贷工作的专职人员为3人,集中接收申请项目、深入实地调查了解、会议评审决策、签订 各种法律文本,特别是实施大面积的保后监管,以及到期项目的代偿追偿等,接待压力大,工作头绪多,工作要求高,现有人员负荷较重。 二是各担保机构亏损经营。小额担保保费标准过低,1笔2万元2年期的小贷,保费收入只有400元,而从受理贷款申请到调查评审、办理手续、跟踪监管直至还贷,实际支出一般要达1500元以上,难以弥补为此而付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部分受托机构内的其他部门有绩效考核,能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收入中提成,而小贷部门因没有来源而缺乏对员工的激励;部分机构单一从事小贷担保业务,机构自养困难。 三是后续管理难度大。有的贷款人承贷后三个月不运作;有的迁移营业地址不履行告知义务;有的自作主张将贷款用于其它事项;有的对贷后跟踪不配合,很难联系等等,都增加了担保机构稳健运营的压力。
二OO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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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获得“全省先进民间组织”荣誉 无
近日,为了促进我省民间组织整体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山西省民政厅通报表彰了全省先进民间组织,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名列其中。 近年来,山西信用与担保协会坚持全面、持续、协调的科学发展观,以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已任,以强化机构自身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建立行业自律管理机制为目标,实施“五一一三工程”,为实现 “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业务运作模式初步成熟、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阶段性自律工作目标而不断努力。今年重点抓好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五项工作”,深化担保机构基础管理的“一个落实”,扩大机构间业务合作的“一个工程”,继续引进和利用好“三项资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基金、世行贷款担保基金和信息化建设资金)。经过努力,协会的地位和作用会进一步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肯定,协会的凝聚力日益增强,会员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日益提高,在社会上有了良好的信誉和知名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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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委副书记、太原市委书记云公民 无
12月9日,省委副书记、太原市委书记云公民到我公司高新技术分部视察了工作。 技术密集型企业是我公司的信用担保的重点扶持领域。公司成立以来,已累计为130户(笔)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7.56亿元,占总担保笔数的72%。为更好地贴近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今年8月设立高新分部,入驻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更紧密的合作。云公民书记在视察时,对我公司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表示充分肯定,希望我公司进驻高新区后能更好地发挥企业发展的助推器的作用,支持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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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倡导联合征信 耳 东
担保行业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全社会信用制度健全的基础之上的。而社会信用的建立,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层面的共同努力。同时,由于有关的信用信息散布在不同的行业和部门,就需要在此基础上开展联合征信,才能达成全社会信用信息的整合、发布和有效利用,从而起到信用管理和监督的应有作用。 联合征信是信用制度建设的最高形式,是“信用山西”建设的关键步骤。2000年,省委、省政府就提出建设“信用山西”的宏伟工程。提出要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计算机网络,统一归集、整合、发布各类企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为实施信用监管和向社会提供信用服务提供平台。信用监管将以企业登记信息和企业动态监管信息为基础,根据企业信用分类标准,相应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依法实施有区别政策的分类监管。同时省政府要求,一定要解决好各部门各系统的资源共享问题,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要把“信用山西”和“数字山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借助社会力量,采取各种形式的合作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山西”的建设。在这一精神指导下,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都将信用信息的搜集、整理、使用,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加以推动,为联合征信打下基础。 在“信用山西”的建设中,企业层面居于中间层次,是信用信息的聚合点;中小企业占我省企业总数的90%以上,是信用信息最为集中的地方。近年来,我省在这方面的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原经贸委和中小局的组织领导下,担保协会和省担保公司发挥行业组织和行业龙头作用,不断夯实信用担保体系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支持。2003年国家发改委将太原作为全国五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2004年更将这一范围扩展到周边市县,省中小企业局也将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委托担保协会组建和运做,通过专业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和信用征集,两年来已经搜集整理了数千家详细而新鲜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了数据库,在行业内形成了独特的“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提升”四位一体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为联合征信留下了良好的对接口。 因此可以说,联合征信是建立在政府、企业等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日益完善的基础之上的。只有以此为基础,将散布在社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进行搜集整理,才能推动我省信用信息的整合,达到联合征信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所开展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整合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扩大视野和范围,搜集整理银行、工商等其它行业和部门所掌握的信用信息状况,不断丰富数据库的内容。 各部门、行业如果都这样作了,联合征信的日子就更近些,“信用山西”的实现之日也就不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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