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担保内参》以《高风险考量担保机构》为题,向会员担保机构通报了省内三家企业因资金链条断裂、涉嫌诈骗等问题,致使多家担保机构蒙受担保代偿和损失的案件。这一系列案件共涉及多家担保机构,涉案担保金额1.5亿元,单个担保机构涉案金额已达6000万元之多,在某种程度上讲已经危及担保机构的生存。
案件涉及的担保机构,多是行业内近年经营尚且规范、效益较好的机构。一家经营不善的企业牵扯众多担保机构,一个恶意诈骗的诱饵竟使担保机构接二连三地上当受骗,不能不使我们深思——这样的恶果并非一夜之间造成的,事先我们的担保机构就没有觉察蛛丝马迹吗?我们担保机构的诸多制度、流程都成了摆设了,竟然如此漏洞百出吗?
从事件的过程考量,问题的票源是执行制度的人,而不是制度本身。我们的AB角制度、审保委员会制度,还有专家审保制度不可谓不严格,但是如果该到现场考察而不到,要求提供的资信报告而没有,审保流程只是走走形式,甚至是防范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抵质押物的设定都没有达到担保额度底线,那还有什么风险不可以发生?再退一步讲,即使我们的担保人员没有练就火眼金睛,担保又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那么这种风险的大小总可以控制吧!“不要把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这是投融资领域早就普及的常识,并且国家明文规定单个企业担保额度不能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十分之一,我们如果连这个都置之不顾的话,哪一天连家底都可能增光了的。
我们多年来总讲信息的沟通,讲风险的防范,法律的、制度的培训搞了多少次了,可是总有担保机构充耳不闻,不到心里去。或者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受保企业曾经是区域内的知商家,不支仔细考察而凭印象办事。甚至可能去争去抢这个所谓的“肥肉”,而把单位的制度和国家的限额丢在了一边。凡此种种,都会造成机构风险的无限放大,到头来“吃不到羊肉还惹了一身骚”,“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使利润“坐了一回过山车”,有可能资本金也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了。
我们在“十一五”规划中曾预测,未来五年是我省担保机构“大浪淘沙”的时期。在经过五年的发展,可供支持的好企业越来越少的时候,在全国新一轮经济增长调整周期到来的时候,担保可能不像前几年那以好做了,这正是考量我们的担保机构敏锐洞察力的时候。在这个时候,我们的所有担保机构,无论是政策性的还是民营的,首先需要做的一点就是“绷紧风险防范之弦”,静下心来苦练内功完善制度,深刻检点自身运作方面的不足——是不是有违规担保、人情担保、超限额担保,反担保措施设置是否严密,跟踪是否及时。
风险防范虽说是永恒的话题,但再提这些笔者也感觉到有些像老太太似的唠唠叨叨的,就此打住。但愿我们的担保机构有以此为鉴,稳健发展,不要被历史所淘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