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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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
担保品种简介:
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我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其提供小额贷款。小额委托放款需提供足额反担保。
担保对象:
符合“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担保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担保条件:

申请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劳动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劳动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和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获得相关结业证书,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占到总职工人数30%以上,或虽未达到30%但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在5人以上,并与下岗人员签定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3)具备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工商、税务、特许经营等方面的合法手续;
(4)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
(5)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相关文档: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合同书》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质押合同》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反担保书》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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